服务指南

华中农业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02 点击次数:

1.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需要调出的固定资产的信息,提出申请,指定固定资产需要调入的单位。

2.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需要调入的固定资产确认接收,并指定固定资产的领用人和存放地点。

3.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调拨申请单》,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科。

4.资产科:依据《调拨申请单》对调拨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流程结束。

备注:

1固定资产调拨业务适用于不同建账单位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只能由院处资产管理员发起。同一建账单位内教职工之间仪器设备调拨请使用领用人变更业务,具体流程为“原领用人提交申请——新领用人确认——院处资产管理员审核——正式变更”。

2、固定资产“新领用人”“新存放地”在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在提交调拨申请时为选填项,最终由设备调入单位资产管理人在确认接收设备时进行填写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