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处领导班子调整后的工作分工,结合处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处长郭刚奇同志责任区及岗位职责
1.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处财务、人事和处办公室等责任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全面了解和掌握处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对处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党支部学习中心组制度,建立和严格执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高学习效果,注重工作实效。
3.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主持召开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听取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分管副处长和各科室科长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
5.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副处长韩英霞同志责任区及岗位职责
1.对财务管理科、收入管理科、科研财务科等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积极参加处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监督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处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干部进行日常教育与管理,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
4.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副处长张建涛同志责任区及岗位职责
1.对核算科、结算科、基建财务科、校企财务科等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积极参加处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监督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处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教育与管理,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
4.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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