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定期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认真执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条 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6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1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则延期召开。处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按要求坚持按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将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条 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议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 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包括:①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②处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在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予以通报;③会议的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准备包括:①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②领导干部之间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③每个成员都要听取所分管科室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和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
第五条 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的整改。对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责成分管领导确定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进行整改,整改的结果要向处长办公会议通报,必要时要对全处教职进行通报。
第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处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计划财务处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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