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相关文件以及《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14]195号)的规定,在校生因退学、退宿、住宿调标、休学复学(退休学期间的学费等)、转入“张之洞”班(退转班前多交的学费)等原因办理退费,按实际在校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月数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现将退费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
计财处
2018.09.06
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6日学生退费明细.XLS
2018年9月7日——2019年3月6日学生退费明细.XLS
2018年3月7日——2019年3月22日学生退费明细.XLS
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24日学生退费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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