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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精准把握高校政采特点 采购全过程管理不放松

发布时间:2022-05-09 点击次数:

核心提示: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付军进行了采访,对我校采购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进行了报道。

“高校的采购招标部门既是学校采购活动的管理者、执行者,也是面向其他部门、老师和供应商的服务者。要想成为合格的管理者、执行者、服务者,首先要精准把握高校政府采购的特点。”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招中心)主任付军说。

在付军看来,高校政府采购具有三方面鲜明特点:一是采购用户众多、分散且为非采购专业人员。采购用户涉及职能部门、学院、课题组及科研人员等,对采购政策了解不深;二是专业化程度高,需求标准难统一。华中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协调发展、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综合性大学。鲜明的学科特色使得采购项目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甚至少数需要定制开发,需求标准难统一;三是采购时效性强。高校绝大多数项目服务于教学科研,对完成采购的时间要求较高。另外,高校作为财政预算单位,对资金执行进度也有明确要求。

在充分认知高校采购特点的基础上,采招中心坚持做好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执行和履约评价,实现采购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采购预算精准化

2019年,学校将财务、采购和资产部门组建成立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中心)。借助管理与服务机构改革的优势,强化部门内业务融合,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采招中心主动落实政府采购支出编制主体责任,预先征集政府采购计划,协同收集与分析,围绕重点项目,仔细核对,依据政府采购支出编制要求,细化至政府采购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金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兼顾后续执行,做到全局统筹平衡。

采购需求科学化

付军表示,22号文压实了高校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此外,将以往采购执行中的需求调查、合同订立、履约验收、监督审查等事宜前置于采购需求管理中,倒逼采购人从源头上提高对采购的重视程度,为后续采购工作又快又好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采招中心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工作。在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华中农业大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执行制度化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要求,《华中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增加了采购预算、采购需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内容;结合学校管理与服务机构改革,细化了归口管理部门及其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学校采购组织形式,新增商务谈判、网上竞价等内容,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有了更多快速的采购方式;细化科研采购管理,明确科研急需采购流程,切实落实科研“放管服”要求;新增合同管理流程、履约验收、结果评价与应用等内容,实现采购全流程闭合管理。近三年来,采招中心先后修订或新订八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华中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为核心的“1+N”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证每个事项的决策均有规可循。

履约评价体系化

依据《华中农业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紧抓履约与评价环节,构建以采购项目为核心、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对象的履约评价体系。采购项目完成后,使用单位、质量监控单位及时完成《华中农业大学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并反馈给采招中心形成供应商诚信档案。以便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结果导向,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文链接:https://www.caigou2003.com/web/news/20220505/57456434185306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