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相关文件以及《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14]195号)的规定,在校生因退学、退宿、住宿调标、休学复学(退休学期间的学费等)、转入“张之洞”班(退转班前多交的学费)等原因办理退费,按实际在校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月数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退费的流程为:学生管理部门、宿管中心、校医院等负责将学生收费有关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相关异动后,将应退费及时退至学生学号关联银行卡中。
现将退费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