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华中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02 点击次数:

1.领用人: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固定资产的信息进行录入,同时拍摄和上传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的还需出具采购审核单、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需要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登记表)。

2.领用人携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到院处资产管理员处,院处资产管理员根据此材料在系统中对固定资产的建账信息进行审核。

3.国资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依据上传原始凭证对各单位提交的固定资产建账信息进行网上复核,在复核人栏加盖电子签名章。

4.学院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和固定资产的标签,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科领取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和固定资产的标签,并在资产增加单审核人栏签字,将固定资产建账材料交返领用人。

5.领用人在院处资产管理员领取单据,在资产增加单领用人栏签名,同时在固定资产上贴上标签,方便今后固定资产的查找与使用管理。

6.领用人携带资产增加单及相关原始凭证至计财处进行财务审核入账,固定资产入库,流程结束。

备注:

1、 固定资产登记范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1000),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附件资产建账程序:固定资产如果增加相关配件,不用单独做固定资产,只需要以附件增加的形式办理附件增加手续。